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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即又恢复正常,当时塔莉娅小姐离开,是为了去找一个植物学家来验货,这就能解释得通了。
“很高兴认识你,许塞尔先生。我叫科斯塔,职业探险家。”
“很高兴认识你,科斯塔先生。塔莉娅小姐说,您发现了一个全新品种的小麦。”此时的许塞尔特意找了个假发带上,看起来像一个复古派的学者。
“是的,这是我在亚马逊雨林中的一处遗迹中发现的....”
科斯塔口若悬河,又开始讲他的冒险故事,顺便向塔莉娅暗送秋波。
许塞尔不想听废话,只好打断他“我能看看样品吗?”
“当然可以。”
许塞尔对植物学有一些了解,他可以确定这就是小麦,只不过个头要比欧洲的大一些。
许塞尔像模像样地从上衣兜中,拿出手持放大镜,看了许久,又用手碾碎了几粒,闻闻气味,然后严肃地说道。
“这不是小麦,而是印加人的食物,藜麦。”
科斯塔彻底懵了,难道他被骗了?
许塞尔早有准备,他立刻拿出一本厚重的植物百科全书来,用手指沾了一点唾沫,翻起书来,终于在一页上停了下来,递给了科斯塔。
书页上画着的和眼前的新品种小麦十分相似,旁边的注释赫然写着藜麦,印加人食物,原产南美...
科斯塔有些无语,没想到自己杀人夺宝,最后拿到的却是不值钱的烂货。
这时许塞尔觉得到火候了,继续说道“塔莉娅小姐,藜麦成熟时可能会出现不同的颜色,十分漂亮,不如您买一些种在您的花园里,也是个十分不错的选择。”
塔莉娅故作为难的样子。
“既然您这样说,我愿意出一万弗罗林购买这些藜麦的种子。”
许塞尔趁热打铁。
“科斯塔先生,像塔莉娅小姐这么慷慨的人,可不多见啊。”
科斯塔咬咬牙,他不知道藜麦到底值多少钱,但是他知道如果真和那个植物学家说的一样,这些种子肯定会烂在自己手里。
与其一分钱都赚不到,不如先赚一万弗罗林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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