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参加第二十五届军部特殊战斗人才培训班的第九天。
今天不是特别开心。
张同学,不是张明宇,是那个斯斯文文的光头,跟凌霄姐姐换了一张金蜈蚣物神卡的那位。
他忽然跑过来跟我说,他认为我应该感觉到羞耻,吧啦吧吧说了好多没营养的话,归纳起来就一句——我不应该总跟凌霄姐姐去吃饭,应该去吃食堂。
这事儿跟他碍得着吗?
我都已经息事宁人了,不想跟他争吵,但最后还是被这家伙挤兑的不得不动了手。
生金彩很有意思,这种特质灵力催动起来,全身微微泛金光,很有范儿,活像是练了金刚不帅,不但能够提升一丢丢防御,接触的人还会中毒。
战斗起来挺唬人的。
我试了一下,他应该没领悟噬毒的异能,我的赤血毒他抵挡不住。
我还发现了一件有趣儿的事儿,食气的异能,其实玩法挺多。我吸收了一点生金彩,食气虫群生出了变化,赤血毒蜕变成了另外一种古怪的灵力……
至于战斗,没什么可说,B级的速度,足以让张同学跪下来唱四郎探母!
今天是1993年3月6号,星期六,明天是女生节,后天是妇女节。
又是跟凌霄姐姐出门吃饭的一天,今天终于去了看升旗,心潮澎湃,做中国人真好。
胡欢丢下了手里的钢笔,这根钢笔也是凌霄送的,还是外国货,写字非常流利。
胡欢除了觉得,这根钢笔很漂亮,对它的品牌和来历一无所知,尤其是价格,更是一无所知。
尽管写的是1993年3月6号的日记,但胡欢放下笔的时候,其实已经是3月7号,挂钟的指针已经过了12点。
胡欢并没有纠结日子的事儿,他兴冲冲的又念了一句咒语,进入了神秘海螺的空间。
《捡个竹马去种田》作者:青竹哟悠悠简介:素雪穿越到古代一个小女孩身上,才醒来就遭遇土匪、被亲爹骗卖,还被个小乞丐缠上?幸运的是老爸与她一起穿越了,开启被迫逃荒模式!逃荒村都是“脏乱差、穷坏崩”,素雪与众乡邻能否走出这个魔咒?看素雪如何与老爸一起,带领乡邻与小乞丐避山匪、战蝗灾、斗饥民,走出灾区,发家致富,种田做官,走上人生巅峰...
闻欣去过市里三次,第一次是十四岁刚辍学时,第二次是从手套厂辞职当天,第三次是结婚后。 每一次她都到了火车站,却到第三次才搭上车。 虞万支很抠门,他打小寄人篱下,人生的愿望就是拥有自己的方寸之地。 他舍不得吃舍不得喝,以为这辈子最大的花销除买房外就是娶媳妇,万万没想到这才是贫穷的开始。 又名:向往繁华的缝纫女工和她一毛不拔的丈夫 PS:男女主到最后都不会成为富翁,差不多就是小康。 +++++++日常向、慢热,故事很平淡,后期会有养崽(男孩)情节,喜欢看可爱小女孩的指路专栏的《七十年代真夫妻》这本。 +++++++文中的东浦市是集各个城市汇集而成的地方,设定为南方沿海,并无唯一原型。...
出道即是帝,奈何因眼界所限,少了那么一份对红尘百态的感悟,无奈只封印自己一身吊炸天的修为,在红尘中开拓眼界。于是,无尽星域,浩瀚寰宇,境域大陆,多了那么一个明明拥有恐怖修为,却只能苦苦练小号的小阴货。......
费原x路柯桐 狗血闹心雷人 强势攻x搞事情受 扫雷:狗血闹心,作逼的不行。...
太古时代,被称为“不死魔尊”的拓跋雄,威震寰宇!然而,神王姬圣昀忌之,不惜以身为饵,率领十万天兵天将,步下绝世杀阵,引君入彀。拓跋雄生性狂傲,蔑视天庭,主动赴约,不料被困杀阵。穷途末路之际,拓跋雄施展天魔解体大法,引动烬世魔光,屠戮仙神。硝烟散去,神王仅以身免,魔尊不知所踪。数亿年后,昊玄大陆上,一个名叫澹羽的少年,自微末之中崛起,持永夜魔刀,杀上天庭。魔尊归来之日,逆贼授首之时!...
脑洞文,没有极致拉扯和无故虐待,替身文化也没有。有cp女主男主双洁,无系统之类金手指。九九无意融合爱看书的残魂执念,给自己贴上路人甲的标签。第一位人生导师告诉她,时间对修士更重要。九九开始踏上追求长生之路,一路上不小心混进主角团。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