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若是当年的杜维清和当年的洪升,的确可以这样说。
当时两个人在覃州城的名气如日中天,可惜如今时过境迁,他还能以清高闻名,而洪升成了不少人的笑话。
高娥听到杜维清这样说笑了一下。
“你笑什么?”杜维清觉得自己被取笑了。
“我笑先生读书万卷不知人心易变,时过境迁,如今读书人的风气都和以前不同,听说陈首富招婿,有不少读书人在他家门口溜达。”高娥举例。
杜维清有些尴尬:“真是丢读书人的脸。”
高娥却没多在意,有些读书人读的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,还能指望这些人讲什么文人风骨?
“所以在建书院之前,得让先生选中的地方有名气。”高娥说回之前的话题。
杜维清想了想点头:“若是能有诗和文章在学子之间流传,很快就会有名气。”
“可是一个人的诗,一个人的文章终归是有限。”高娥继续说“若是能在那里举办雅集,邀请天下文人雅士共作诗文,之后装订成册流传,定然能震惊文坛。”
杜维清听的眼睛发亮:“如此甚好。”
他们这些文人本就相互仰慕,以至于游学之时会去探望。
可是一般文人能去的地方毕竟有限,见的人也是少数,雅集就成了他们最喜欢的集会。
约好时间,人从四面八方赶来,齐聚一堂,各抒己见,岂不快哉!
“那就烦请杜先生和我家相公拟定邀请的人,我来负责雅集场地的布置,还有准备邀请之人的盘缠。”高娥直接敲定这件事。
杜维清犹豫了一下不确定的说:“这来往盘缠可不是小数目。”
《捡个竹马去种田》作者:青竹哟悠悠简介:素雪穿越到古代一个小女孩身上,才醒来就遭遇土匪、被亲爹骗卖,还被个小乞丐缠上?幸运的是老爸与她一起穿越了,开启被迫逃荒模式!逃荒村都是“脏乱差、穷坏崩”,素雪与众乡邻能否走出这个魔咒?看素雪如何与老爸一起,带领乡邻与小乞丐避山匪、战蝗灾、斗饥民,走出灾区,发家致富,种田做官,走上人生巅峰...
闻欣去过市里三次,第一次是十四岁刚辍学时,第二次是从手套厂辞职当天,第三次是结婚后。 每一次她都到了火车站,却到第三次才搭上车。 虞万支很抠门,他打小寄人篱下,人生的愿望就是拥有自己的方寸之地。 他舍不得吃舍不得喝,以为这辈子最大的花销除买房外就是娶媳妇,万万没想到这才是贫穷的开始。 又名:向往繁华的缝纫女工和她一毛不拔的丈夫 PS:男女主到最后都不会成为富翁,差不多就是小康。 +++++++日常向、慢热,故事很平淡,后期会有养崽(男孩)情节,喜欢看可爱小女孩的指路专栏的《七十年代真夫妻》这本。 +++++++文中的东浦市是集各个城市汇集而成的地方,设定为南方沿海,并无唯一原型。...
出道即是帝,奈何因眼界所限,少了那么一份对红尘百态的感悟,无奈只封印自己一身吊炸天的修为,在红尘中开拓眼界。于是,无尽星域,浩瀚寰宇,境域大陆,多了那么一个明明拥有恐怖修为,却只能苦苦练小号的小阴货。......
费原x路柯桐 狗血闹心雷人 强势攻x搞事情受 扫雷:狗血闹心,作逼的不行。...
太古时代,被称为“不死魔尊”的拓跋雄,威震寰宇!然而,神王姬圣昀忌之,不惜以身为饵,率领十万天兵天将,步下绝世杀阵,引君入彀。拓跋雄生性狂傲,蔑视天庭,主动赴约,不料被困杀阵。穷途末路之际,拓跋雄施展天魔解体大法,引动烬世魔光,屠戮仙神。硝烟散去,神王仅以身免,魔尊不知所踪。数亿年后,昊玄大陆上,一个名叫澹羽的少年,自微末之中崛起,持永夜魔刀,杀上天庭。魔尊归来之日,逆贼授首之时!...
脑洞文,没有极致拉扯和无故虐待,替身文化也没有。有cp女主男主双洁,无系统之类金手指。九九无意融合爱看书的残魂执念,给自己贴上路人甲的标签。第一位人生导师告诉她,时间对修士更重要。九九开始踏上追求长生之路,一路上不小心混进主角团。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