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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对路易莎来说不是什么难事,虽然她上辈子也没干过制糖的工作,但她的思维比中世纪的人可开阔多了。每当遇到什么瓶颈,别人都无计可施了,她也能通过现代人的一些‘常识’,找到几个可能的突破点。
即使不是每次真的都能突破,也能启发工匠...其实这也是现代人如果去到古代,作用最大化的办法。
现代人在古代不是无所不能的,很多时候他们只有理论和大致方向,说到实践和具体的就不行了。但也不能说现代人在古代就没用了,指明方向本身就是极有价值的,这可省了不知多少试错成本!
类比后世的学科带头人之流,很多都那么大年纪了,多数也不可能在一线搞实验。他们的价值还真就是利用自身的经验,以及天才般的直觉指一个方向。
当然,路易莎这些日子也不是只有制糖一件事要做,穿插在制糖中的日常大小事也有很多。路易莎明显感觉到,在布鲁多宫廷的几个月,她融入这个时代的速度远比在修女院十多年要快。
修女院摒弃世俗,某种程度上让来自后世的路易莎可以忘记真实的世界,假装自己只是在做一个梦......
这一天,或许是为了奖赏路易莎在甜菜制糖这件事上的贡献,也或许是巴尔扎克伯爵觉得路易莎的衣橱完全无法匹配她的身份——路易莎这辈子早逝的母亲是带着颇为丰厚的嫁妆来到布鲁多的,金钱先不说,她死后嫁妆中妆奁那部分就完全给路易莎了。
奢华的首饰路易莎可以接着用(伯爵也听人说过,路易莎佩戴过的首饰大多比伯爵夫人更华贵。其实这里面既有遗产,也有路易莎随身空间里的东西,不过伯爵都当是前者了),但华丽的袍服就算保存到此时,路易莎也不太可能穿了。
路易莎虽然在知道自己要回布鲁多后,紧急订制了一些世俗服装,但终究数量有限。
总之,伯爵召集了十多名裁缝,负责为路易莎缝制最时尚的服装——中世纪中晚期,正是‘时尚’概念真正诞生的时代。在富有阶层内,无论男女都追逐着华丽新奇的服饰,甚至男性更甚于女性。
而富有阶层外,只要是稍有余钱的人也会尽力模仿富有者的‘时尚’。或许他们无法使用那么奢侈的纺织品和珠宝,但总会有近似的、可接受的‘平替’。
这种‘时尚’最重要的发源地就是各个大贵族的宫廷。某种意义上,此时的宫廷更像是乱世里的‘乌托邦’,不同于宫廷以外的粗俗、暗淡、贫乏,这里讲究的是优雅、华丽、富足...知识分子都汇聚到各个宫廷,歌颂着这里的一切。
更具优势的文化是有‘向心力’的,最后就是以点带面,凡有能力的都会学起来。嗯,虽然现在看起来是小众,但趋势是这个趋势。
“尊敬的路易莎郡主,您应该至少做两件斗篷,您这样尊贵的女士总是需要斗篷的。”一个裁缝将斗篷样品拿给路易莎看。是很华丽的面料,内里还衬着松鼠皮。
这个裁缝说的不错,此时‘斗篷’是女性时装中最重要、最具夸耀性的单品。几乎所有诗人的诗歌里写到贵族女性出场,都会提到她优雅地用一只手拢住斗篷的前襟,又或者她温柔地将某位骑士置于自己斗篷的保护下。
还有那些昂贵书籍的插图里,贵族女性也往往是身着华丽斗篷的。因为斗篷罩在最外面,面积又大,确实给人以相当深刻的印象。
路易莎不会给伯爵省钱,既然他包揽了这次做衣服的开销,裁缝说两件斗篷那就两件斗篷。最终,路易莎订做了一件红色天鹅绒材质,以银线刺绣出大尺寸菱形图案的斗篷,以及一件深蓝色丝绸面子,下缘有大量黄金刺绣,内里衬貂皮的斗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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