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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也就是说,于父会让于盛净身出户,把他的一切都给秦煜翔?
这还了得?
那岂不是他以后的老板变成了秦煜翔,老板娘也就是……简彬?!
苏清不接受!
开什么玩笑啊!
他进娱乐圈是为了给简彬打工吗?!
这该死的小说,他都努力蹦跶成这样了,怎么还是要他来衬托简彬的爽?!
苏清都几乎能想到简彬看到他,一脸无辜摊着手的和他说,“我也没想要这么一家公司的,唉,真是的,好麻烦哦。”
这还真是,躺赢啊!
苏清不甘心。
“你之前说没有于盛就没有现在的浩瀚公司,是什么意思?”
都能用的卸磨杀驴这个词了,那想必应该真的贡献很大吧?!
那于盛就算要走,也不应该净身出户啊,好歹要把他现在的公司带走!
退一万步来说,就算不能带走,也要把他的合同给带走,不然,他宁愿违约,都不会继续留在新城,给简彬和简彬的老公赚钱!
【??作者有话说】
主角攻出场,主角受还会晚吗?
不会让清清给主角攻受打工的,因为于盛不是那种鸠占鹊巢的假少爷哈,准确点来说,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鹊巢,所以当他愿意什么都不要的时候,他可以完全放弃,但是当他想要的时候,他也有资格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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