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冯华的字,大字纵横捭阖,气度阔然,不仔细瞧还真不容易察觉是出自女子之手。而簪花小楷又尽得卫夫人真髓,娴雅婉丽。
冯蓁的字,其实也不差,但跟冯华的字摆在一块儿就很不够看了。
冯蓁自己也知道自己的弱点,她这辈子所有的精力都用在“游手好闲、吃喝玩乐”八个字上面了,功课上若非冯华逼得紧,真真可以说是“不学无术”了。
长公主一见这字如此不济,当即又让人搬来琴、棋,考教冯蓁,然后那脸色可就黑得跟锅底灰似的了。
“呵,阳亭侯夫人就是这么对待自幼失祜的侄女儿的么?以为打发你们吃饱饭就行了?”长公主不怪冯蓁,直接把她们大伯母给骂上了,“她以为是打发叫花子呢?好好的女君,养在她手里,却是个什么都不会的?”
“呃。”冯蓁被骂得脸红了,好歹上辈子也是学霸级人物,不就是这辈子想偷个懒么?“外大母,不怪伯母的,她已经给我和姐姐请了西京最好的先生。都怪我自己天生就无才。”
“胡说,你父亲是大才子,硕儿也是上京最有名的才女,你是他们的女儿,岂能无才?”长公主斥责道。
冯蓁无语了,上辈子千军万马过高考的独木桥,职场上也拼死拼活地往上爬,最后又如何,脸不好,最后还不是遍体鳞伤?这辈子好不容易仆从成群,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,她这不就是“自甘堕落”了么?可不想这饱经沧桑的灵魂再被折腾一次呢。
“外大母。”冯蓁依偎到长公主跟前,也不怕她脸黑,“我不学那些不行吗?我从小就不喜欢那些。”
“那你喜欢什么?”长公主冷脸道,她问这话可不是真关心冯蓁喜欢什么,而是等着接下一句呢。
冯蓁却像是没察觉似的,反而讨赏似地道,“外大母,我跳舞和骑马、射箭都可厉害了。”
城阳长公主忍不住想翻白眼。
华朝皇室有着鲜卑血统,南下而牧中原,骨子里喜欢唱歌跳舞的天性却依旧在。无论男女,骑马也自然不在话下。
可如今南下中原多年,因为逐渐受了中原风俗的熏陶,如今贵族女郎却已经不再习舞练歌了,寻常雅集都是谈诗论画,弹琴下棋,至于那跳舞什么的已经逐渐沦为了教坊女子邀宠的手段了。
不过城阳长公主年幼时,宫中还是崇尚草原习气,那时的宫宴饮酒之后,帝后同舞都有,现在么可再没人提了。
城阳长公主想着幺幺自小在西京长大,前些年朝堂上波谲云诡,她也顾不上这对姐妹,以至于幺幺在靠近草原的西京自然偏爱骑马射箭等,而不亲中原文化。
于是城阳长公主看冯蓁的眼神就带上了一丝同情,“幺幺,如今上京的贵女虽说也习骑射,但琴棋书画这样高雅之艺才是怡情养性的根本。以你现在的水平,将来出门做客难免会被人笑话的。”
少年陈锋惨遭背叛,因祸得福意外激活至宝造化神箓,从此自道院崛起,拜入宗门,践行武道仗剑纵横,镇压一切,与天争锋、与人争雄,夺造化掌乾坤斩万道。大世浮沉天骄无数,独我一人称尊做主,震古烁今。...
谈家三公子和家里闹翻,差点父子绝交。此事传得沸沸扬扬,听说原因甚为荒唐,居然是为了一只“鸟”? 有人议论:“这得多金贵的鸟啊。” 谈宴西笑说:“可不是,笼子关不住,哄也哄不好。” 周弥默默地白了他一眼。 · 天灰落雪,谈宴西站在窗前,好半晌没动静。 有人来问,他说:“我的绿山雀飞走了。” 这时节哪里来的山雀? 他笑一笑,不说话。 ◆ Jesuislederniersurtaroute Ledernierprintempsladernièreneige Lederniercombatpournepasmourir 我是你路上最后的一个过客/最后的一个春天/最后的一场雪/最后的一次求生的战争 ——保尔·艾吕雅 ◆ *更新时间凌晨1~3点。其余时间有修改提示是在修文。 *HE,HE,HE。 *阅读提示: 1.双非C. 2.男主浪子人设,情史丰富,不喜勿入。 3.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。 4.古早味俗套梗有。 5.阅读途中,不喜欢可随时弃文,不必通知作者,或者和作者激情battle~笔芯~...
评分刚出,后边会涨本书多女主,介意勿入(非无脑多女主,可放心食用)星盘异象,天降紫微。苏炎本是三山村酒馆中的普通学徒,一心只想攒钱娶妻,当个老实人。可天意弄人。大鼎临头...无奈踏入修行界。***修仙界残酷,但也是等到了修仙界,苏炎才愕然发现....“这鼎竟然自带功法?可映照北斗七星?”“鼎内紫气竟然可以催生药材。......
江沼从小就喜欢太子陈温,为了他将自己活成了绿茶,终于在触碰到陈温的底限,伤害了他的心尖尖表妹之后,被陈温一怒之下退了婚。 所有人都以为江沼不会就此善罢甘休,三日后江沼却推开门,彻底放下了。 捂不热的冷玉,她决定不捂了。 ************* 太子陈温一时嘴爽退了婚,以为自己并不会在意。 然而...... 陈温:“那马背上的姑娘是谁?” 属下:“宰相府的四姑娘。” 陈温觉得刺眼。 陈温:“瑞王身边的那位姑娘是谁?” 属下:“殿下的前未婚妻,江沼姑娘。” 陈温有些烦躁。 炎炎夏日,她向他走来,脸上挂着灿烂迷人的笑容,陈温鬼使神差地上前,却见她目光淡淡地从他脸上略过,走向了他身后的瑞王,陈温的笑容瞬间僵在了脸上。 退婚一时爽,追妻火葬场。...
叶遥发现,他爱上了自己的朋友陆寻。 他们同吃同睡,几乎形影不离,是彼此最好的朋友。 而据他多年的了解,陆寻是钢铁直男,又因为相貌英俊耀眼,非常容易吸引性取向为男的男生。 每当有这样的人出现,陆寻都会毫不留情的与之断绝联系。就算之前是关系还不错的朋友,也能毫不手软的拉黑,让人完全远离自己的世界。 这份不应该出现的感情很容易被发现,为了保全这一份友谊,叶遥尽量减少了和陆寻的相处时间。 陆寻想要和他单独旅行,他拒绝。 陆寻想要和他一起洗澡,他拒绝。 陆寻想要抱着他睡觉,他还是拒绝。 …… 叶遥成功减少了和陆寻的接触,却在某天单独在家时,被陆寻堵了门。 那面对他永远开朗阳光的人如今面色黑得可怕,一把将他按在了墙壁上。 “躲我?”陆寻冷笑,“给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……你就别怪我每时每刻都跟着你。” 2. 叶遥进行了部分的坦白。 他告诉陆寻自己喜欢男人,但没有说出自己喜欢陆寻。 而对同性恋避如蛇蝎的陆寻,给了他例外的待遇。 不但没有远离他,还带着他看电影,试图将他扳直。 “臭烘烘硬邦邦的男人有什么好的,恶心。”陆寻一手搂着叶遥的肩膀,一手指着电脑屏幕里埋头苦干的男人,对叶遥说,“又辛苦又臭,咱不喜欢男人了好不好?” 叶遥沉默片刻:“你说得都对,可是……我是下面那个。” 陆寻怔愣,随即落荒而逃。 3. 叶遥以为他和陆寻的情谊到此为止,却不想在某次联谊活动上,昏暗当中,被紧紧搂入了一个熟悉的怀抱。 那平时里散漫的声音,如今满是恼怒:“你敢让别的男人,动你一根手指试试?” * 叶遥终于明白了。 钢铁直的陆寻,早在陆寻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,对着他弯成了蚊香。...
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《妖精相公太磨人》作者:墨十泗内容介绍:右手为医,左手为刃,医为佛,刃为魔,佛与魔并存,这便是诡医。诡医医的不止是人身,还有人心。*诡医千年得一遇,沈流萤便是这千年一遇的诡医,并且,带着她的诡异医术穿越了!沈家商行的大小姐,家人手心里的宝贝,却瞎了眼看上个渣男,郁愤而亡,赶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