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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边爱抚私处的同时,我拿起啤酒罐,在爸喝过的地方覆上嘴唇吸吮,或是拿起爸抽完的菸屁股,嗅着或舔着被抽到变黄的那一块。越来越舒服了呢,爸……你的气味、你的触感、你的声音、你的……怎么办呢……爸……我竟然想着你就快到顶端了……!手停不下来摸得好舒服,就像在小洞口被别人摸一样爽……要是从洞口伸出来的是爸那根我从没看过的阴茎,我会很乐意为你脱下内裤、露出湿润的私处……让我到吧,爸……用你的汗臭用你的酒味烟灰味用你的鸡鸡……!
……好爽。
瘫坐在椅子上厉害地喘着气、嘴里还咬着爸内裤上的脏污处,我的视线因汗水与泪水变得朦胧,灰色雾气之中是非常满足的快乐。余韵当下我继续爱抚阴核,现在它消失了,我只能满头大汗地换气、享受微弱脱力感、享受爸的气味继续肆虐我的肉体。好棒啊……爸。你的气味就让我这么嗨了,要是用上鸡鸡会爽死我的……
待蒙着身体的愉悦消退得差不多,竟然都接近半夜一点了。我慢吞吞地把烟灰扫一扫、空酒罐收一收,抱起脱了一地的衣服就回到房里。后来我又穿着爸的衬衫与四角裤、嗅着爸的气味,弄了好久好久才入睡……本来还想大概搞砸了的期末考,意外顺心地好写。全科目考完的下午,我怀着十分轻快的心情回家。不过在那之前,有个地方是必须去一趟的。
我哼着歌、穿越巷弄来到水泥墙迷宫的入口,向双眼失神的乞丐叔叔问好,便独自怀抱雀跃之情踏进迷宫。
虽然这礼拜每天都藉由爸用过的东西来抚慰,没能实际被抚摸还是很遗憾的。
一想到小洞口与陌生叔叔的手,我就感受到一阵鸡皮疙瘩的兴奋感。
我,想被男人抚摸。
这般想着的时候,我来到了无人使用的小巷子。照例把书包放在入口处──告知其他女生这里有人在用──就拭去额间的汗水、踏向开了个小洞口的水泥墙。
将纸团揉起传到对面,我便直接脱下内裤。要是能被爸抚摸就好了。不过别的叔叔也没差啦,只要不见到面应该还算保有某种程度的安全吧。纸团回传,我掀起裙子,旋即把闷得有点异味的少女私处贴到小洞口前。
粗糙的手指一次来了两根,从触感来判断应该是食指与中指……它们并拢着将阴核往上推,小豆子在指腹处反覆地磨擦,我也在蝉鸣之中放出淫声。
是了,就是这个。
被这种粗粗的肌肤抚摸,感觉就是比自慰还棒……我贴着水泥墙轻喘,阴核正被对方有点粗鲁地上下推弄着。不过一直抓着裙子会让我分心,我轻声拜托那人稍等一下,便对着洞口害羞地脱掉裙子。现在,我的下半身光溜溜的,只有洞口另一侧的那人可以一窥我的肉体。
手指再度从小洞口戳出,带着一股蛮力,像是要弄痛我似的压触着正敏感的阴核。我一手扶住墙壁,一手垂在大腿边抚摸,下半身肌肤都变得好有感觉,连触摸都像在挑逗。沉醉在阴核快感中不晓得过了多久,我那从未被插入的肉缝流出了好多淫水。手指滑过紧闭的湿穴外侧,把又滑又暖的爱液抹开,再用他黏答答的指腹搓揉勃起了的小豆子……啊,啊,别捏,用揉的……让我爽,让人家的小豆豆爽,叔叔……我热呼呼的脸贴在水泥墙上,好害羞地向另一头撒娇。他把我弄得好舒服。
在越来越棒的浪潮中,我学会了舍弃不必要的羞耻心,但这不代表我现在的羞怯是虚伪的。仅仅是,抛弃了不敢淫叫、不敢享受的矜持。叔叔你好棒,弄我弄我,把小豆豆咕滋咕滋地弄着……我的喉咙好自然就这样说了出来,那人彷佛也因为这样动得更勤快。咕滋咕滋咕滋咕滋。沾满爱液的手指把阴核搓到都在浪叫了,我的身体也变得好热喔……叔叔好棒,把人家那里弄得好爽……手指开始用戳顶的方式戳着小豆子,戳到我两脚都没力了,时而失衡时而想站稳,那人以此为乐。我说叔叔你怎么不让我到呢,我身体好热好想被你用力搓弄……那人没说话,只是继续顶着好舒服的阴核。我直觉到这样也能令我冲上顶点的时候,身体颤抖得好厉害。肌肤好像在歌唱般竖起了鸡皮疙瘩,滑至大腿的淫液浓郁又温柔地抚弄着我,被粗糙指腹压迫的阴核则是烧得好像火球,既痒又热,包围它的火焰名叫快乐。人家要到了……要到了……叔叔顶得人家好爽啦……顶我、顶我、顶我顶我顶我……
很快地身体就被吸入温柔的顶端,眼前倏然一黑,全身都由冲刺转为脱力,享受着顶端带来的沐浴。那沐浴凌驾於性快感之上,从顶头开始,慢慢地滑落到全身……最后从两只脚底渗入地面。大概三十秒再多一些,沉浸在沐浴中的我舒服到口水都流下来了。在那之后便由於阴核发出的疼痛,扭来扭去地试图躲避那人尚在粗鲁推弄的手指。
起初那人还笨拙得意会不过来,被我不耐烦地躲了几次,才明白现在小豆子一点也不想被刺激了。手指转向肉缝,在湿湿滑滑的表面来回磨蹭,很轻柔也很舒服。我想我可以品嚐这股微弱的快感直到入夜,但是这对男人来说似乎就没那么有趣了。
到达顶端后又给手指爱抚了大概五分钟,我对着水泥墙说叔叔谢谢你了,人家被你弄得好爽呢……手指回应般敲了敲肉缝,便勾起淫水缩回去了。我没清理就直接穿回内裤及裙子,把纸团拉平后塞回人工裂缝里。
临走前,我很好奇除了我来过的两道小巷,还有多少个正让女人们舒服?我在小迷宫里打转,绕着建地转了一圈,总共数到六道小巷,只有其中一个正被使用。那位高挑女性贴在水泥墙上低声淫叫,她脱光了衣服的皮肤好白皙,可是飘来一股酒味让我感到扫兴。从她扔在地上的衣服与包包来看,似乎是个有钱人。
连有钱人也喜欢这里吗?我一边想着一边走出迷宫。乞丐叔叔咯咯笑着,我向他点头示意便快步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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